2. 研究公司基本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行业地位等。阅读公司的年报、财务报表等重要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6月4日,ST爱康及相关当事人连收两份监管函件。
浙江证监局、深交所均指出“ST爱康此前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
2月初,ST爱康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称“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4月底,ST爱康发布2023年年报后被ST。
“这不追究责任以后还怎么炒股!”有投资者就此评论,ST爱康此前不会被ST等利好信息,但公司之后又被ST,投资者连出逃的机会都没有。
如今,ST爱康锁定面值退市,已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即使之后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收盘价也低于1元/股。
忽略业绩预告风险
2月1日,投资者在互动易询问:“爱康科技连续三年利润亏损,是否有ST的风险?”
据悉,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ST爱康的证券简称为爱康科技,但是其1月31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如果爱康科技2021年、2022年、2023年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将满足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标准,证券简称将变为ST爱康。
2月5日,ST爱康回复上述问题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
4月30日,爱康科技发布2023年年报,并明确自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是2021年、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同时,爱康科技2023年度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浙江证监局认为,针对ST爱康的上述行为,ST爱康及其董事长邹承慧(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的相关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针对ST爱康的上述行为,深交所下发关注函称将对ST爱康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被ST前发布利好举措未实施
多名投资者提到,ST爱康1月31日发布业绩预告,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这期间发布了多项利好信息,但是部分计划未见明显实施。
比如,ST爱康2月27日公告称,公司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按照计划,爱康实业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亿元至2亿元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3.5元/股。
截至5月28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相关增持主体尚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ST爱康公告称,爱康实业的增持计划受限,主要是受节假日、2023年年报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增持的有效时间较为有限。
如今,ST爱康已经锁定面值退市,爱康实业是否还会实施增持计划有待观察。
截至6月4日,ST爱康收盘价为0.58元/股,已经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测算,即使之后9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收盘价仍会低于1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最好的股票配资炒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